发布日期:
2016-7-28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韩城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协助做好有关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律师行业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联络交友和服务等方面工作,搭建工作载体和平台。现将全省律师行业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情况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到陕西律师行业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及2015年12月31日前到国(境)外留学仍留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年龄在65岁以下(1950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党外人士为主,可推荐少量优秀党内人士。
包括:公费或自费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赴国(境)外访问、讲学、研究、进修时间1年及以上的人员。
二、填报资料
1、《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归国留学人员本人填写,《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各律师事务所代为填写。
2、《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表》和《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表》由各市律师协会根据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汇总填写。
两类表格均可从电子邮箱tzbzhigongchu@163.com上下载(密码:222444888)。
三、具体要求
1、各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基本情况摸底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登记资料真实。
2、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务于2016年8月5日前将调查表和汇总后的统计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省律协党委办公室邮箱。
联 系 人:司尚文
联系电话:029-87452906
邮 箱:yueseven7@163.com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