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发中共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29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转发中共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杨凌区律师行业党支部,省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