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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未保委全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助成长”系列普法讲座
发布日期: 2019-4-16    作者:     来源: 省律协未保委
  省律协未保委全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助成长”系列普法讲座
 
  根据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积极响应号召,持续开展以“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助成长”为主题的“知心律师进校园”普法宣讲系列活动,陆续走进西安莲湖区、渭南、周至、泾阳、长安等市区县的七所校园,为学生们送去法律知识。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省律协未保委、西安市律协未保委、西安市莲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调解中心、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在西安市第44中学组织专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助成长”普法宣讲,省律协未保委秘书长刘娟律师作为特邀嘉宾为该校初二年级近400名学生进行了主题宣讲。讲座中,刘娟律师一方面结合《国家安全法》,讲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孩子们的国家安全意识,让孩子们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结合校园安全,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具体表现、身体伤害、心理伤害及校园遇险自救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违反法律规则的后果,倡议学生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用法律思维预判行为结果,从而从源头上预防犯罪,防止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保护校园安全。
 
 
  近日,省律协未保委副主任段晓梅受共青团陕西省委少年月刊的邀请,在渭南小学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少年月刊进校园宣讲活动,全校近400名师生聆听宣讲。活动中,段晓梅副主任结合国家安全和校园安全展开宣讲。她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寄托,我们要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既是在广大师生中宣传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从小处做起、从自身做起。希望学生们能在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宣讲结束后,段晓梅与在场学生亲切互动,学生们积极踊跃发言,这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受到了师生们的欢迎。
 
 
  近期,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刘钰、委员杨贵贤还受共青团陕西省委的邀请,为周至中学师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法律培训,1700余名学生参加培训。在讲解中,刘钰律师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在听故事中了解国家安全、校园欺凌的预防及相关法律知识,明白了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哪些行为会对国家安全和校园安全产生不良影响,让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安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在学生中入脑入心。
 
 
  省律协未保委始终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校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今年以来,未保委律师先后受邀走进泾阳县、长安区、莲湖区等地的多所学校,结合本职工作和当前法治宣传重点,为在校15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了扫黑除恶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遇险自救方法等方面的法律专题讲座,有效提升了学生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高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今后,省律协未保委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建设,推动“知心律师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全省铺开,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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